工资能够倍增,自然皆大欢喜。但我在浏览网友留言时却发现,多数人面对喜讯,表现出来的忧虑甚至远远大于欣喜。他们担心,如果“工资倍增计划”不能够真正惠及到所有职工,反而会诱发物价更快上涨,则“低工资我也认了”。
这,其实一点都不意外。长期以来,物价上涨已导致了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焦虑。诸如“物价在跑,工资在爬”、“跑不过刘翔,也要跑过CPI”、“工资涨得像眉毛一样慢,物价涨得像胡子一样快”等戏谑之辞都证明了这些。更有甚者担忧,面对生产资料的大幅涨价,有些企业自身发展尚且难以为继,就更别提给职工涨工资了。面对这些现实,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了“工资倍增计划”,无疑向公众释放了一个积极的民生信号,但意外的惊喜也难免让民生感到怀疑。
那么,“工资倍增计划”能否真正惠及职工,让民众普遍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呢?仅仅依靠每年14%以上的工资增长计划,显然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工资倍增计划”与物价增长幅度之间的联动——如果工资增幅高于物价增幅,居民就能得到实惠;反之,工资每年增长14%以上,而物价则在工资上涨的基础上暴涨24%、34%甚至是更多,则“工资倍增计划”不仅无益于居民生活,反而会加大居民的生活压力和社会焦虑。换句话说,只有让“工资涨得多一点,物价涨得少一点”,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工资涨了”所带来的好处。
对照居民的物价焦虑,既有相对贫困的担忧,也有绝对贫困的无奈。对于普通职工和城镇居民来说,只有荷包“涨幅”赶上并超过CPI涨幅、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逐步增大,才能够逐步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人的发展;对于城乡低保和经济困难家庭而言,获得更多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才是根本需求。唯有大家都能走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困扰和焦虑,政府“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更容易接近和实现。
眼下,广东省及下辖市一直在为之实践。譬如实施“工资倍增计划”,东莞给居民派发1.2亿红包,有关部门提议根据广东实际、提高个税起征点,等等。只要政府在努力,群众就能看到希望。“工资倍增计划”看起来有一定难度,但只要能“增”过CPI,对于广大职工和居民而言,就是真的“涨工资”得实惠了。
[作者:刘克军]刘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