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些地方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已经把公检法变成了私人警察、私人武装、私人法院了。权力的私有化、法律的个人意志、私人的裙带统治已经使得中国出现了“苏丹化”(大量的土皇帝)的政治失控的苗头。
2、举报材料落入被举报人手中,运城市、稷山县的一些官员沆瀣一气,县委、纪委、人大、政府的某些人串通作恶,谁来监督他们?
3、前有彭水诗案,现有稷山举报案,为什么没人去查查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失职的官员该当何罪?
4、李润山说,他向法院打了招呼要轻判,以体现他的“宽宏大量”,如此公开干预司法,如果是老百姓与特权人士打官司,怎么可能赢?
5、匿名信如涉嫌诽谤,书记可到法院民事起诉,双方平等辩控,可是李润山动用公安局重案大队,采用打击敌人的办法对待举报,未来中国的反腐败堪忧!
6、李润山让全县500多干部聆听杨秦玉、南回荣的“检查”、忏悔,是在向全体干部、人民、以及中央政府、共和国法律示威:谁敢举报我,谁就如同杨秦玉、南回荣的下场,甚至更惨!我就是土皇帝!
7、诽谤罪原本适用于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李润山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
8、以举报信的内容引起了“23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干部和企业老板”的“愤怒”为由,认定举报信“引起了公愤”,于是把本应自诉的案件提起公诉,如此公权力的滥用谁来制止?
9、就算可以提起公诉,也应异地审理,因为被举报人是当地的一把手,又可以干预司法。否则,怎么会有司法公正?
10、制造文字狱在封建时代也只是皇帝的特权,如今一些地方诸侯、甚至小小的县委书记也能制造文字狱,今天倘若没有互联网,恶行或许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
要化解地方治理的如此深刻的危机,中国只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么一条路可以走。
也就是,中国应当取消“土皇帝”对干部任免、财政等的特权,切实重视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政府内出现人身依附和效忠私门的状况;目前,应当实行纪委、监察、审计、检察、反贪、法院的完全垂直化管理;应当鼓励媒体对地方政府和官员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中国应当立即着手制定《举报人保护法》,严惩打击报复的行为;应当强化吏治,严格官员的责任追究,改变对官员过于宽容、处分不痛不痒、渎职罪不追究、贪官多缓刑、越被举报越晋升等怪现状;应当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强化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关键作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惟有如此,中国才有可能缓解地方治理的深刻危机,让稷山举报案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