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因为钓鱼台国宾馆的特殊性,宾馆在安全保卫措施上严密一些,是应该的。可是这次面对的却是法院,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情理上,钓鱼台国宾馆应该积极配合才是,但却相反表现出一派特权的嘴脸。
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强制执行。仅仅是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难道就拥有了法律的豁免权?难道钓鱼台国宾馆有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钓鱼台国宾馆是个特殊的地方;同时,也是个普通的地方,与别的宾馆没有本质的不同,更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权。法院能够对钓鱼台国宾馆开出这张10万元的罚单,让我们感到非常欣慰。不过,这张罚单能否执行同样是个问题,我们将拭目以待。(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