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让农民成为公民

作者: 博神   来源: 起点中文网   发表时间: 2008-05-23   人气: 1

三、让农民成为公民

富锦地案发生在90年代,当时经国务院及多部委长达四年时间的所谓“考察”,批准立项“开垦荒原,兴修水利,建中韩合资头兴农场”。从1994年开始,数十个村屯的土地被强行征用,其中七个村屯1300多人被赶出家园,王桂林所在的头林镇兴华村就是其中之一。1996年,黑社会头子武铁华带人带枪开车进村,对与其理论的村民疯狂开枪,制造了令人恐怖的4.10血案。由于韩商张德镇携款潜逃,“项目”并没有正式上马,已经强行圈占的数十万亩耕地反而被有政府背景的农业开发公司侵吞挪用,变相流入大小官员的手中。农民要种自己的土地,反而要向这家公司交纳年年上涨的租金,国家给予农民的各项补贴也流入当地政府的黑金库。

经过13年的上访申诉,当地农民终于醒悟到必须自己组织起来维权抗争。2007年11月,长安镇东南岗村率先启动民主程序罢免原村官,选举出以于长武为首的村民自治组织,进而有组织地收回失去13年的15000亩土地,在全村农户中平等分配。在东南岗村的示范下,富锦72个村屯纷纷效仿。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当局依然采取他们所惯用的暴力镇压措施。12月12日中午,农民维权代表于长武在富锦市区被警方扣押,当地政府官员和警察随后来到东南岗村,把参与分地的其他村民代表找去“谈话”。12月13日,于长武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中共富锦市委和简称“国保”的政***治警察以《刑法》中所没有的“破坏生产经济罪”,把于长武关押在富锦市公安局看守所,一天只能吃到一顿饭。另一位维权代表王桂林,一直处于失踪状态。

12月4日,陕西省华阴市联络签名的农民维权代表陈思忠、郗新继被行政拘留。10天后被转为刑事拘留。12月16日上午,另一位农民维权代表张三民被华阴市公安局带走关押。随着事态发展,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农民维权代表被抓捕。

2007年11月25日,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农村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农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乡镇论坛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南方农村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在武汉发布经过反复讨论和多次修改的《让农民成为公民——第三届南方农村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武汉共识》,其中的第五项共识是“改善农民权益状况,政府应承担更多职责”:“维护农民权益问题正在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一部分农民朋友自身在奔走呼告,一些学者在为农民权益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一些法律工作者在为农民提供专业援助,一些媒体在自觉地为农民权益鼓与呼,一些非政府组织在为农民权益默默争取。所有这些努力都值得人们特别的尊敬,但是这些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局面。历史上国家发展战略的特别选择,决定了今日农民的弱势地位和权益容易被侵害的现实,而也只有国家和政府才有足够大的力量改变农民的尴尬处境,因为毕竟政府的力量是决定性的。人们非常欣慰地看到,中央政府已经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安排各项工作的重点,并在保障农民权益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虽然如此,政府在保障农民权益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延伸空间。”

应该说,正是化天下人之私为一党一派之公的打天下、救天下、坐天下、治天下的暴力共***产与暴力革命,以及随之而来的大面积奴役本国民众的一党专政的制度安排,造成了农民作为“二等公民”的既无地权又无人权、既不平等又不人道的现实困境。对于这种官逼民反的现实困境,中央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第一责任。作为“第三届南方农村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的一名与会者,笔者认为:即使中央政府在短时期内难以解决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意识形态禁忌,在搁置产权争议的前提下动用自己公开承诺的“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国家公共权力,切实保障涉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公民人身权,是完全能够做得到的。希望政府当局基于深谋远虑的负责任态度,和平理性地化解官逼民反的现实困境和历史轮回,主动放弃不理性和不负责任的暴力镇压措施,进而为最终实现地归其主的普世性的私有产权制度,留下利国利民的延伸空间。

2007-12-20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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