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恍 眼 》
我们如今很有“口福”,可以吃到许多的好吃的东西,包括外国的水果和进口粮菜。我们还很有“眼福”,‘秀色可餐’送上家门——电视里,不但有戏剧、电影,还有各种“秀”,包括领导人作秀。最让人脸红心跳的是“内衣秀”和“汽车模特秀”,虽比不过日本人的“秀女餐”,可大饱了中国人的眼福,这是近30年来的进步。
中国是个比较古板的国家,虽比伊斯兰教开放,但还是比较注重传统的国家。表现在人的穿戴上,衣服是高领,长衫,笑不露齿、鞋不露足。夏天穿短袖衫也是高领的。后来进步了兴穿裙子,也是长裙。男子短裤也过膝盖。直到文化大革命后,虽然出现“喇叭裤”“乞丐服”类,还是比较包装的格局。对外国的超短裙类还是很排斥的。改革开放了,最先受到冲击的是妇女的服装业,大家想想,最早的市场就是温州来的服装市场啊!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很快被炒热的,就是鞋和时装等用品。全方位的冲击,一双皮鞋可卖上万元;一条腰带卖几千元;一件时装卖几百元。山寨品出炉,走向苏联和欧州,皮夹克卖千元,高过老毛子的粗尼大衣数倍。紧接着西风东吹,开领衫、超短裙、露肩装、露脐装、泳装、内衣展、比基尼、裸装上市。相声中的节目叫人“捂眼”,古代叫“恍眼”。
记得那时很少有人“串门儿”,特别是夏天,到人家做客不可时间长,一长为“屁股沉”不受欢迎。大多人到茶馆里闲坐和聊天,所以,茶馆业兴旺。小孩子有时到处跑,大人有时不回避,偶有喂奶时露出乳房“恍”了孩子的眼。也有的农村是篱笆墙围的厕所,时有野狗赞进钻出,造成缝隙过大,老年妇女方便时露出白臀恍了过路人的眼,都是很恶心的事情。如今与裸泳海滩、美女全裸的行为设计、全裸推销化妆品、全裸橱窗模特,可真是饱人眼福。连老年人也不回避了,补上了年轻时的缺憾。
记得文化革命前,首都机场建成,我认识的一个工艺美术家接受任务创作大型的壁画“泼水节”,就是因有傣族妇女在泼水节沐浴的场面,触犯了天条,禁止展出。多亏作者患癌症去世了,否则“文革”中“封资修”帽子一扣非整死不可。如今看来,那有什么?就是一幅山水画吗!比当年徐悲鸿的“愚公移山”“山鬼”等裸体美术差远了。“极左”其实就是“忽左忽右”,右时就要把身体全包裹上,一点不露,鼻孔也要加套。左时,可以裸奔街头,如风湿舞蹈症病人那样不顾羞耻,多亏中国还没有“裸族”组织。发展下去也难说。其实,正常的人体科学和美术创作那是一种美,但要看场合而定。那裸奔和裸游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与裸泳、裸模不同,那是在一定的环境下有限制的活动。有时对于裸舞、裸照贯以“黄色”二字并禁止传播,有时对裸聊、一夜情又疏于管理成为新的时髦病症,为犯罪分子提供新的作案门户。到底哪个属于允许?哪个属于犯罪?标准是什么?没有界定吗?应该有。(200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