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大、空’的制度是滋生‘潜规则’的根源
文/汪华斌
‘潜规则’的顾名思义,就是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潜规则’既不公开,也不透明;而且决不会将它的‘规则’内容知于他人。但是,‘潜规则’的内容却谁都明白;它比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还要厉害。因为谁不遵循这种‘规则’,谁就会受到这种‘规则’的排斥和惩罚;‘潜规则’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因此没有人不‘惧怕’‘潜规则’的。然而我们这社会主义的社会,为何能滋生‘潜规则’却没有人研究;实际研究中国古往今来的规章制度后就发现,我们的规章制度全部笼统;就是到了今天我们所说的法制社会,依然是‘假、大、空’的规章制度为主。因为中国人习惯于‘人治’,所以我们从不制订出明细的规章制度;因而在‘假、大、空’的明规则下,‘潜规则’滋生了。进入到改革开放,我们的明规则本身就滞后;结果‘潜规则’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空前发展,所以我们社会的‘潜规则’泛滥成灾。
是啊!如今我们社会流行的‘潜规则’应该是社会的方方面面,到处都有;到处可见。如演艺圈里的女演员‘先上床、后上戏’,足球圈里的黑幕和黑哨;大学里的大学生考试成绩‘及格’,政府机关的‘小金厍’等;这些都是我们社会的‘潜规则’,而且是公开的秘密。也就是说,除了一些像我这样相信制度的书呆子外;我们社会是人人都认可与遵循‘潜规则’。因为你抵制‘潜规则’,实际就是与自己的利益送别;靠‘潜规则’你就能生存与发展,抵制‘潜规则’实际是自寻死路。也正因为如此,连台湾人都知道大陆管用的是‘潜规则’;而并不是我们公开发布的政策与文件。
正因为明规则的‘假、大、空’,所以‘潜规则’成为我们的执行文件;有人追究‘潜规则’是由谁制订的责任,实际是明规则制订者的产物。是啊!我们任何行业的‘潜规则’都无法找到具体的制定者。但是所有的‘潜规则’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如何得到利益’。然而利益并不是平等的,它与‘权力’是紧密联系的;遵循‘潜规则’实际是敬畏‘权力’。而当你与‘权力’交换时,就有‘利益’得到;违反‘潜规则’到手的利益也会被剥夺。如此说来,‘潜规则’实际还是掌握‘权力’的人制订的;因为是在保证他们的既得利益基础上,用‘潜规则’进行利益的交换和扩散。
在这里肯定有人要说,既得利益者用公开的制度不是同样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吗;实际与我们社会的性质和中国人的性格有关。如我们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权力者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公开的文件决不会有‘当官发财’的规则,而‘当官发财’只能是‘潜规则’了。我们的改革开放是要造就‘少数人先富起来’,但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人先富;于是‘权力者’就把它改成了‘权力者先富起来’,于是与‘当官发财’的‘潜规则’对应了;所以我们社会‘先富起来的人’绝大部分是‘权力者’,这就是‘潜规则’的效应;符合时代的潮流,更能体现既得利益者的价值;所以我们社会‘权力者’的‘潜规则’最吸引人。
是啊!就连我们举手宣誓的也都是‘假、大、空’口号,这口号就是我们社会的明规则;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宣誓就职时连想都不想;因为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所以明规则的假、大、空也是造成‘潜规则’的原因。如我们加入共产党时的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谁都知道对自己没有任何利益伤害。如果是共产党员比同等老百姓要‘多干少拿’,我们那腐败分子还会加入吗。明规则‘假、大、空’,可‘潜规则’却很务实;如‘入党就是为了做官’,‘做官就能发财’;所以我们愿意执行与应用‘潜规则’,而把明规则作为‘口头禅’而已。就是因为明规则是与利益无关,而‘潜规则’直接与利益挂钩;这就是‘潜规则’的魅力与吸引力。如给上司送礼,几千年中国人在任何社会都会有利益;而在改革开放中,这种利益达到了登峰造极;所以‘潜规则’才有行贿无罪,送礼有功。